各单位:
根据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》(国标委发〔2025〕16号)(附件1)要求,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5月22日16:00前将申报书(附件2,如有参与单位,需盖参与单位公章)纸质版送至科研处1415室。
附件:
1.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(国标委发〔2025〕16号)
2. 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
3.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
科研处
2025年5月12日